主旨:有關內政部函為修正「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及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寬緩措施」案(如附件),業經行政院核定。
說明:依據教育部101年3月8日臺總(一)字第1010040388號書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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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03121630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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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內政部函為修正「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及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寬緩措施」案(如附件),業經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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