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即日起至107年1月25日(星期四)止。
(二)初選:資格審查並評選10名入圍作品,進入決選。
(三)決選:依評選標準評選出3件作品。
(四)頒獎:暫定107年3月21日(星期三)戶外教育行銷記者會中公告及頒獎。
※以上期程,承辦單位保留調整權利,如有調整將另行公告。
(一)第一階段(初選):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聘請學者專家組成初選小組,針對參選作品進行初步審查。評選10名入圍作品進入決選。
(二)第二階段(決選):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聘請學者專家組成決選小組,依評選標準(主題意象表達40%,視覺效果及美感30%,應用可行性30%)由10件初選作品中評選出3件作品(特優獎1件、優等獎2件)。
- 錄取名額及獎勵
- 入圍獎:10名。每名獲贈新臺幣2,000元禮券。
- 決選獎:3件,分別為:1件,可獲獎金新臺幣2萬元與獎狀1紙。優等獎2件,每件可獲獎金新臺幣1萬元與獎狀1紙。
- 如遇決選者因故遭取消資格,則由其他獲選者中遞補。若參選作品未達標準,承辦單位保有獎項從缺之權利。
- 決選得獎者之獎金,若為個人與團體以授權代表為受款人,若為公司則以公司為受款人,不得要求變更。
- 決選得獎作品之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須提供受款帳號等相關資料,以利獎金核發。
- 決選得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課稅,並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其他稅務相關規定請參照財政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f.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