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校外公告首頁 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幼兒園營養午餐菜單 輝煌成果校長室 桃園市辦理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對象說明: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桃園市辦理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對象說明 資料組 - 輔導室 | 2016-05-03 | 人氣:483 桃園市市辦理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對象為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一案 詳如說明。 說明:本局首次於105學年度辦理旨揭資優學生鑑定工作,因前核定經國國中於104學年度設置創造能力資優班,爰105學年度鑑定對象為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及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惟爾後本市辦理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優學生鑑定之對象僅限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05-03 南美國小辦理「104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 05-04 中華民國第56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專屬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