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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辦理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對象說明: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資料組 - 輔導室 | 2016-05-03 | 人氣:478

桃園市市辦理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對象為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一案
詳如說明。
說明:本局首次於105學年度辦理旨揭資優學生鑑定工作,因前核定經國國中於104學年度設置創造能力資優班,爰105學年度鑑定對象為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及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惟爾後本市辦理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優學生鑑定之對象僅限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