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月16日桃教人字第1150004932號函核定函。
二、甄選職稱及名額:
(一)職稱:約僱人員 (幹事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自115年1月20日至115年1月27日止,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http://www.cpa.gov.tw)「事求人」網站、本校網站(https://www.jdps.tyc.edu.tw/)。
四、資格條件: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五、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校圖書館管理相關業務(50%)。
(二) 辦理本校家長會及文書行政相關業務(40%)。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六、工作期間:本案職缺係考試缺職務代理,實際起聘日應以桃園市政府核定僱用日期為準,實際離職日為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本案職缺倘代理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約僱人員進用及考核依「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及考核要點」辦理。
七、計酬方式: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辦理,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
八、報名方式:採線上應徵或紙本作業併行辦理,即下列二者擇一即可:
(一)線上應徵﹕請於本(115)年1月27日16:00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請上傳報名表及相關佐證文件電子檔(如下列第(三)款所述)。
(二) 採現場繳件報名或通訊報名:請自行依本簡章後附之報名表件格式下載填具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於115年1月27日16:00前,將報名表件以下列方式擇一送達:
1.親自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265號 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幹事職代」。
2.將報名表及相關佐證文件電子檔(如下列第(三)款所述),寄至本校人事室電子信箱 ta18327@jdps.tyc.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幹事職代」。
(三)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報名表件請依本簡章後附之報名表件格式下載填具):
1.報名表(請填妥並簽名)。
2.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3.學歷證件影本。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5.簡要自述。
6.僱用切結書。
7.特殊身分證明文件(例如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等,無則免附)。
九、甄選評分項目及分數比率:
(一)審查合格後擇適合本校業務需求者參加甄選,參加甄選名單以電話個別通知,敬請務必留下電話聯絡方式,並保持暢通,以免影響權益。
(二)甄選評分項目:面試(所佔分數比率100%)。
十、甄選完成後,將甄選結果報請桃園市政府核定正、備取人員名單後,公告於本校網站;正取人員逾時未報到及未完成簽約手續者,視同棄權,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正取人員於僱用期間起3個月內中途離職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