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桃園縣華勛國小「101學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教師助理員甄選
說明:
一、依據:
(一)桃園縣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桃園縣政府101.08.20府教特字第1010038803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品德優良。
2.具有愛心、耐心及同理心,並能接受及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三、工作內容:
•(一)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
•(二)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身心障礙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四)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五)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六)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簡章公告日期:
自101年8月22日(星期三)起公告,報名表請至附件區自行下載列印,應徵者亦可至本校輔導室或警衛室免費領取簡章。
五、報名日期及地點:
自即日起至101年8月28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時前至輔導室報名。應親自報名(不接受委託報名或通訊報名),備妥證件當場進行資格審核。
六、甄選日期:
請於民國101年8月29日星期三下午一時三十分前至輔導室報到,一時三十分起進行甄選程序。(逾十分鐘未報到者,取消甄選資格,不得異議。)
七、相關簡章及報名表件詳如附件,請逕行點選下載,亦可洽本校輔導室或警衛室免費領取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