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1年4月3日臺社(二)字第1010056049號函
辦理。
二、辦理期間:101年3月起至101年12月16日。
三、執行方式:透過中心或文化局兒童室所辦的活動邀請民眾
申請辦理愛的存款簿,中心或文化局兒童室造冊建檔並告
知愛的存款簿的使用方式,鼓勵全家一起學習存款及行動
存款,累積參與滿一定的時數,可至中心換獎勵品。
四、詳閱實施計畫並請至本府家庭教育中心網站下載(http:/
/family.t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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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夫妻到全家--愛的行動:愛的存款簿」實施計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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