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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105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暨團體申請作業表單: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教學組 - 教務處 | 2016-04-02 | 人氣:294

 主旨:檢送本市105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暨團體申請作業表單、計畫書撰寫規定及申請作業流程圖各1份,請轉知家長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本市105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辦作業時程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
1、個人申請案:105年4月23日至4月30日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向學生設籍學校提出申請。
2、團體申請案:105年4月23日至4月30日由參加學生之法定代理人,以團體成員設籍本市占最多數者,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共同向本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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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書撰寫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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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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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