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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縣103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計畫內容修正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訓育組 - 學務處 | 2014-11-03 | 人氣:247

有關本縣103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計畫內容修正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本縣103年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計畫業於103年10月20日桃教終字第1030076259號函諒達。
二、考量本比賽實施目的為選拔優秀人才參加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修正本計畫第柒項第二點比賽規定:參賽團隊應設編導老師1人,可設助理指導老師及相關行政人員6人以下,參賽學生(包括伴奏、燈光音響及道具操作人員)以20人為限,但得增報5人以下之候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