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轉知修正嘉義市103年度約僱運動教練(第三次)聯合甄試簡章1份: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4-08-08 | 人氣:293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03年8月6日府教體字第1031511140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部體育署指導,簡章部分內容就下列事項修正與釐明:
(一)有關二、甄試資格「(二)持有經教育部體育署(或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略)。」:按「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係配合教育部及所屬機關之組織調整,行政院業於101年12月25日公告各該規定所列屬「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2年1月1日起改由「教育部」管轄,爰本項內容教育部體育署請修正為教育部。
(二)依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所聘任學校專任運動教練,係為「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國民體育法」規定之正式編制專任有給人員,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職務等級表」核敘薪級。旨揭簡章第10點及第11點引用「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為保障應考人權益,請惠予釐明。本案如非屬上述人員建請於簡章載明「錄取人員非屬依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所聘任之學校專任運動教練」,以免衍生後續爭議。
三、旨案即日起公告於嘉義市政府教育處網站(網址:http://www.cy.edu.tw/client/)電子公告欄,歡迎下載。
四、103年(下同)8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假嘉義市嘉義國民中學(嘉義市圓福街86號)辦理現場報名,報名費新臺幣600元,請報名人員至現場報名繳費,始完成報名程序。
五、旨案分初試與複試,項目、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初試(40%):8月12日(星期二)現場報名時,併同辦理特殊表現資格審查。
(二)複試(60%):8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正假嘉義市嘉義國中辦理複試,分為口試及專長試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