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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轉知倘介聘至該縣之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4-05-05 | 人氣:437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03年4月29日府教務字第1030088797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苗栗縣政府函文電子檔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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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苗栗縣政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