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2月9日桃教學字第1150011909號函辦理。
二、錄取名額與聘期:
各類別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如正取人員無法到職,則由備取人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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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職務 |
名額 |
服務時數 |
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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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學輔人力服務實施計畫 |
學輔人力 (學生助理員) |
1 |
每周32小時 |
115年2月23日至6月30日(暫定,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公文規定日期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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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聘助理員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2.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15年3月31日止,並以補足當次缺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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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持高中(職)以上學歷者,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酗酒習慣及法定傳染病。
(四)對學生具有愛心、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誠尤佳。
四、工作內容:
(一)配合班級老師入班協助班級相關工作。
(二)配合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處理學生之偶發事件(受傷、情緒失控、走失… 等)。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事宜。
(四)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五)因應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六)協助學務處及輔導室各項業務等相關之交辦事項。
五、待遇:
(一)採時薪制,每小時新台幣196元(屬時薪制人員),每天最多8小時,每月以實際
上班時數計酬,寒、暑假及例假日無須到校服務亦不支薪。
(二)勞保費、健保費、勞退金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
(三)每年薪資不得超過市府全年補助之金額。
六、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本校網站網站下載列印。
七、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5年2月25日中午12時止。
(二)報名地點: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輔導室。(電話:3660688轉610〉
八、報名手續:
(一)一律採親自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正本驗訖發還,影本留存)
1.報名表(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4.經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九、甄選日期地點:
(一)甄選日期:民國115年2月26日上午9時起(逾時即放棄應考資格)。
(二)甄選地點: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輔導室。
十、甄選方式:
(一)口試(內容為個人基本資料、服務理念、特教知能、資訊素養……等)。
(二)依甄選總成績高低錄取,如總分未達70分(含)以上,不予錄取。
十一、結果公告:民國115年2月26日下午3時起公告於建德國小網站。
十二、注意事項:
錄取人員應於民國115年3月2日成績複查時間(上午9~10時)以及民國115年3月2日報到時間(上午10~12時)前至本校人事室進行成績複查、報到並繳驗學經歷證件以完成應聘報到手續。逾期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待遇福利依據桃園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三)錄取人員於報到時應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X光透視合格),如患有法定
傳染病、慢性病、開放性肺結核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四)錄取者提供證件若有不實,應無條件解聘,如涉及刑責並願負相關刑事責任暨
放棄先訴抗辯權。
十三、本項工作屬臨時工作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雇人員僱用辦法」及「約雇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標準表」之相關規定。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五、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於本校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