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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設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人行道』公告1份,請配合遵守相關規定。: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生教組 - 學務處 | 2024-09-23 | 人氣:133

依據本府113年9月20日府交安字第1130266633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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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人行道11309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