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校外公告首頁 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幼兒園營養午餐菜單 輝煌成果校長室 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兒童及少年結束家外安置後續追蹤輔導與自立生活服務作業規定」第五點及第六點附件修正規定: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兒童及少年結束家外安置後續追蹤輔導與自立生活服務作業規定」第五點及第六點附件修正規定 輔導組 - 輔導室 | 2023-03-01 | 人氣:179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兒童及少年結束家外安置後續追蹤輔導與自立生活服務作業規定」第五點及第六點附件修正規定各1份,自112年2月20日起生效,請貴校宣導運用,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24714號函辦理。 1) 流程圖.pdf 2) 修正規定.pdf 3) 第五點修正規定.pdf 03-01 楊光國中小國中部112學年度體育班新生入... 03-02 賀!!!111學年度建德合唱團全國賽榮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