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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體育組 - 學務處 | 2022-05-09 | 人氣:137
一、 依據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1年5月5日嘉基綸字第1110000005號函辦理。
二、 本案如有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聯絡人黃名芬,電話:(02)2523-1461或(02)2551-5211分機241。

重要資訊:新增教練獎

選手申請資格:各校在校學生,兼備下列各項條件者,均可檢附證明申請:

(一) 同意書:申請人應填寫『個人保護資料使用告知暨同意書』、『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二) 110 學年度上學期成績證明:

1. 操行成績甲等以上(申請組別無操行成績者,操行成績欄免填)。

2. 學業成績乙等以上(國中組 5 等第 9 分制,比照平均 70 分以上)

(三)參賽成績證明:

1. 參加各縣市級以上運動會或錦標賽,田徑、游泳項目所創造之優異成績證明 3 件。例如: 大會頒發之載明運動成績之獎狀或其他有效之證明文件(為便於審核作業,請自行縮印至 A4 規格,並選擇最優 3 件)。

2. 上項紀錄締造之規定期限:自民國 110 年 6 月 1 日至 111 年 7 月 10 日止。

3. 申請以個人成績紀錄為限,團體接力項目不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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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1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教練獎申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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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1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特別獎申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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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11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個資保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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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11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肖像權同意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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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11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申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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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11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