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校外公告首頁 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幼兒園營養午餐菜單 輝煌成果校長室 轉知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並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轉知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並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12-21 | 人氣:269 一、 檢送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1份。 二、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 新增於現職機關(構)、學校連續服務滿1年之聘僱人員(含職務代理人)為補助對象。 (二)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40歲以上未滿50歲之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調整為每人每2年新臺幣4,500元。 三、 各機關學校111年度所需增加經費請自相關經費項下勻支,112年度則按補助基準編列預算。 1)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1110101生效.pdf 12-20 轉知經國國中辦理本市110學年度創造能力... 12-22 桃園市遴選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會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