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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2-05-28 | 人氣:533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521日總處給字第1010034738號函副本辦理。

二、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四規定:「子女以未婚且無職業需仰賴申請人扶養者為限。公教人員申請子女教育補助時,其未婚子女如繼續從事經常性工作,且註冊之日前6個月工作平均每月所得(依所得稅法申報之所得)超過勞工基本工資者,以有職業論,不得申請補助。」本案據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電子信件說明,申請人子女並無固定工作,惟家中開設公司,將該名子女加入為股東,因而該名子女99年度有股利所得,以該項股利所得並非屬從事經常性工作所得報酬,同意得依上開規定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
三、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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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函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