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輔導室: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重要 資料組 - 輔導室 | 2013-02-23 | 人氣:431

主旨:有關本縣鑑輔會辦理101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習障礙學生鑑定工作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及本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2年度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鑑定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縣國小1年級至國中8年級之在學學生,並具備學習障礙特徵者。

(二)設籍本縣國中9年級之在學學生,原則上不受理鑑定。
三、本案鑑定申請日期及方式:即日起至102年3月22日,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向學生就讀學校(或相關辦理輔導業務人員)提出申請,各受理學校彙整學生申請相關資料,並進行初步篩選測驗,篩選測驗完成後疑似學習障礙之學生,始得申請鑑輔會鑑定。
四 、檢附本案「101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習障礙學生鑑定實施計畫」及鑑定申請表件資料各1份,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網頁(網址: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使用。

五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詢本縣鑑輔會張譯文幹事,聯絡電話:3394572分機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