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校外公告首頁 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幼兒園營養午餐菜單 輝煌成果校長室 學務處: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敬請配合菸害防制法 重要 衛生組 - 學務處 | 2013-04-29 | 人氣:357 1.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及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場所,為全面禁止吸菸」,違者依同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2.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2項之規定:「全面禁止吸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違者依同法第31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05-17 本校於5/18(星期六)邀請「錢Mone... 04-29 動物防疫所提供動物保護宣導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