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1年4月9日臺社(二)字第1010061478號函
辦理。
二、本案參訓對象:(一)各直轄市、縣(市)家庭教育教師
輔導小組或輔導團培訓成員;(二)各直轄市、縣(市)
家庭教育中心工作人員(含具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證書者)
及志工;(三)任教於各直轄市、縣市國民小學之教師。
三、本活動分別於新竹、嘉義、宜蘭及屏東等4場次辦理,茲
因該4場之同場地接續時段,教育部亦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
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協助辦理「101年度各縣市家庭教
育種子教師進階培訓工作坊」,考量課程整體性及撙節交
通費支應,該2案培訓活動可指派同1員參訓。
四、本府同意於課務自理且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參
加人員公(差)假出席。
五、檢附實施計畫,相關報名資訊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http://inservice.edu.tw)下載,相關事宜請逕洽國
立空中大學許瑜珍小姐或江芳枝小姐,電話:02-22829355
轉5433或轉7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