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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範開學後腸病毒疫情升高,請加強腸病毒衛生教育宣導、疫情通報及防治工作: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衛生組 - 學務處 | 2015-09-10 | 人氣:479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04年9月8日桃衛疾字第1040069339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04年8月27日部授疾字第1040200883號函辦理。
二、 本(104)年主要流行的腸病毒為克沙奇A型,且目前仍在流行期,雖然腸病毒71型較不活躍,重症群聚的風險較低,但仍不可掉以輕心,請做好完善整備,以因應開學後可能發生的疫情。
三、 教托育機構為腸病毒易感族群之聚集場所,開學後,病毒極易透過學童的密切交流,傳播至家庭及社區,故請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之「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小學、幼兒園及托育機構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強化教托育機構內腸病毒防治機制,落實定期環境清掃及重點消毒、洗手設備之維護、學幼童健康管理,以及家長之衛生教育宣導工作。
四、 為有效降低腸病毒傳播機會,進而避免群聚疫情與重症病例之發生,請加強宣導教托育機構落實「生病不上學」的觀念,如遇疑似腸病毒感染群聚事件發生時,應依據規定進行疫情通報,並配合衛生單位進行防治措施。
五、 依據本府公告之「腸病毒防疫措施」(如附件),國小(一、二年級)、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及托嬰中心,有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疹性咽峽炎或疑似腸病毒感染,機構應於發現病童時起48小時內,通報至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如同1班級於1週內有2名以上病童,該班級應停課(托)7天。如經查核發現未依規定辦理,將依法處以最高罰鍰新臺幣1萬5千元並將該機構名稱公布於本府衛生局網站-腸病毒專區。
六、 為確保學幼童擁有衛生安全之學習環境,各區衛生所將於開學後第一週進行國小及幼兒園腸病毒防疫措施查核,本府衛生局亦將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