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校外公告首頁 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幼兒園營養午餐菜單 輝煌成果校長室 轉考選部有關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資格,且於105年12月31日前向該部申請並經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准予保留部分科目免試資格,並得繼續報考106年1月1日起之社會工作師考試一案: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轉考選部有關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資格,且於105年12月31日前向該部申請並經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准予保留部分科目免試資格,並得繼續報考106年1月1日起之社會工作師考試一案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5-05-07 | 人氣:431 一、依本府社會局案陳考選部104年5月1日選專三字第1043300722號函辦理。 二、按104年4月8日考選部社會工作師考試審議委員會第55次會議決議:「依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於105年12月31日前申請並經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者,准予保留部分科目免試資格,並得繼續報考106年1月1日起之社會工作師考試。」 三、檢附原函影本1份。 1) 考選部.pdf 05-07 轉知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辦理「手製史前... 05-08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五年精進計畫(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