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下稱家防中心)113年1月5日桃家防字第1120028789號函辦理。
二、 為表彰本市積極投入推動本市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之公益人士、團體及網絡人員之貢獻,激勵社會大眾參與之認同感與榮譽感,本府家防中心特辦理本表揚活動。
三、 本計畫表揚對象分為「社會人士、機構、團體、事業單位、里辦公室、守望相助隊、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防治網絡人員、專家學者」等,各機關(構)、個人、團體推(自)薦名額以不超過3名為限,獲選名單及表揚事宜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