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臺中市政府新聞局有關「動畫電影《妖怪森林》繪畫比賽活動」,敬請協助公告訊息,並轉知所屬單位及人員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新聞局112年12月18日中市新影字第1120009080號函辦理。
二、 旨揭為行銷臺中城市意象及推廣動畫產業,該局補助動畫電影《妖怪森林》製作,該片預計於113年1月19日於全臺院線戲院上映,為推廣臺灣動畫電影及在地文化特色,配合電影上映辦理繪畫比賽活動,邀請全國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發揮創意,以「和自己的妖怪交朋友」為靈感,畫出心目中「妖怪」的神采樣貌,創作出富有想象力的精采作品。
三、 繪畫比賽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 至《妖怪森林》粉絲專頁「繪畫比賽」貼文(112年12月11日下午5點公佈),下載電子線稿或影印,以A3白紙(29.7x42cm)制式規格列印(規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二) 參加比賽者需填寫圖稿報名基本資料與同意書資料(資料不完全者恕不受理)。
(三) 參加資格:全國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四) 徵件時間:112年12月11日至113年1月10日,以郵寄(以郵戳為憑)至主辦單位規定地址。
(五) 比賽結果公佈:得獎作品將於113年1月22日下午5點公告於《妖怪森林》粉絲專頁。
四、 貴單位所轄建物如設有媒體螢幕或跑馬燈等設備,請協助宣傳以下訊息:動畫電影《妖怪森林》繪畫比賽活動徵件,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10日截止,前500名參加者送《妖怪森林》首輪電影兌換券,比賽總獎金15,000元,詳情參考《妖怪森林》粉絲專頁。
五、 檢附原函及活動辦法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