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建德國小104學年度下學期各項獎助學金補助項目一覽表
項次 |
項目 |
單位 |
申請期限(已先預留行政處理時間) |
申請條件 |
需繳交文件 |
1 |
課後照顧班費用補助 |
桃園市政府 |
開學後~2/18 |
1. 持有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書 2. 原住民戶口名簿證明 3. 身心障礙學生手冊證明 4.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 備註:低身原身份者全額補助,家庭情況特殊者補助金額很少。 |
1.申請書 2.原住民戶口名簿影本 3.低收入戶或家庭突生變故之文件、說明其他清寒或災變證明文件 4.身心障礙手冊 |
2 |
特定學生就學費用補助 |
教育部 |
開學後~2/18 |
凡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轄區內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社政機關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學生。 2.、家庭遭遇重大變故之學生。 3.、家境清寒,經級任導師認定需協助負擔其就學費用之學生。 |
相關簡章及表格請洽註冊組(另有上學年申請學生名單供導師參考)。 |
3 |
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
桃園市政府 |
開學後~3/10 |
1. 持有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書。 2. 在校期間無記小過紀錄者。 3. 未享有公費待遇。
|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影本(104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 3.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有效期限須超過105年3月31日) |
4 |
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 |
桃園市政府 |
開學後~2/20 |
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 |
相關簡章及表格請洽註冊組。 |
5 |
學產基金低收入學生助學金 |
學產基金 |
開學後~2/25 |
低收入戶學生 |
1.申請書 2.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
6 |
行天宮急難濟助 |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
隨時 |
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 |
1. 轉介申請書 2. 全戶戶口名簿或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3. 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4.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 |
7 |
教育儲蓄助學金 |
教育部 |
隨時 |
相關簡章及表格請洽註冊組。 |
相關簡章及表格請洽註冊組。 |
8. |
清寒、優秀原住民族子女獎學金 |
桃園市政府 |
開學後~3/30 |
相關簡章及表格請洽註冊組。 |
相關簡章及表格請洽註冊組。 |
註:截至2/24收到可申辦之獎助學金,若有新增將再公布。請有需要請洽註冊組領取申請表格,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