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建德國民小學臨時人員(警衛)甄選公告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19日
一、甄選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品德優良。
2.具書寫工作日誌、填報各種報表及擔任校園安全管理維護能力者。
3.具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錄取。
(二)凡有以下任一事項者不得參加甄選,若已錄取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 並負法律上之責任: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者。
4.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二、報名時間:
1.105年12月23至105年12月23日上午8時至下午16時親自或委託報 名。
2.地點:本校總務處 (不收費)。
三、報名證件:
1.身分證正本
2.報名表
3.身心障礙手冊正本(無則免附)
四、甄選時間:
1.時間:105年12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00分,攜身分證正本應試,評選委員會面試公開甄選。
2.地點:本校校長室。
五、錄用:
1.經錄取後自106年1月1日起試用三個月,表現合格始得正式訂定聘任契 約。
2.若參試人員成績均未達錄取標準者,將不予錄取,本校另行甄選公告。
3.服勤期間若有重大違規情節,經本校評選委員會開會討論通過後,可予以停止職權。
六、工作及待遇:
1.執勤時間:每天8小時(經雙方確認執勤時間)、週休二日。
2.工作任務:門禁管理、巡邏校園、處理偶發事件、簽收包裹信件、保全系統設定與解除、關鎖教室門窗、圖書管理、其他交辦任務等。
3.待遇:最低工資月薪20,008元(依勞保局規定調薪,勞健保自付)。
七、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警衛聘用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