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100年9月5日府教終字第1000358681號函諒達。
二、本縣新移民學習中心所舉辦之「幸福新移民徵文活動」原
訂徵稿時間至100年10月21日止,為使本國民眾及新移民
準備時間更為充裕,故收件時間延長至11月4日。
三、徵文說明事項:
(一)請將作品及填妥之個人資料表親送或郵寄至桃園縣新移
民學習中心(324桃園縣平鎮市龍興村龍南路315號)。
(二)參賽資格及組別:
1、參賽資格(1)移民(2)本國人。
2、參賽組別(1)移民組(2)國人組(3)國小組。
(三)徵文主題內容:
1、題目自訂,寫作內容以新移民來臺心路歷程或在臺生
活分享尤佳。
2、我國國人與移民之間互動之工作、生活等經驗。
(四)甄選方式:由本縣對語文專精之教師擔任評審,針對投
稿之作品各組徵選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
、第五名、佳作10名,共計15名。
四、為提供新移民展現語文學習成效,獲得獎勵之機會,請本
縣開辦外籍配偶基本教育研習班及補校教師,積極鼓勵並
協助其參加。
五、旨揭徵文計畫、投稿基本資料表請至桃園縣政府電子公文
附件檔案上下載專區(http://file.tycg.gov.tw)下載
,如有疑問請洽連絡人:陳麗端、黃愛筑小姐;電話:03-
4506279、03-4501450#222;傳真:03-4508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