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本學期縣府公文規定時間急迫,請要申請課後照顧補助的小朋友2月12日前下班前繳交申請表及證明資料,預定時程如下:
2月11日星期二 開學日,發回申請表。
2月12日星期三 下午3:50下班前交回申請表和證明文件。
2月13日星期四 上午10:10開審查會。
2月14日星期五 依縣府公文規定送出審查通過學生名單和資料。
※各項證明文件如下
低收入戶:請繳交103年度鄉鎮市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證明。
身心障礙:請繳交有效期限内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原住民:請繳交學生本人註記為原住民的戶口名簿影本。
其他情況特殊:請缴交里長開立的清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