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方式詳活動辦法,摘錄如下:(一)畫作繪製內容:參賽者將統一發票兌獎管道新措施(含統一發票兌獎App)、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行動支付結合雲端發票、雲端發票自動化對獎、利用社會福利團體捐贈碼捐贈雲端發票、地方稅3大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開徵訊息、國稅及地方稅種類、便民服務措施、多元化繳稅管道、稅收建設、重要稅制及稅政等為主題自訂題目,以繪畫方式呈現。(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5月20日下午5時止。(三)報名對象:桃園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3至6年級學生及本市滿15歲以上居民(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四)報名方式:以四開圖畫紙繪製(直式、橫式皆可)完成後,請於收件截止日前自行送件(由本局掣發收據)或掛號(以作品寄出郵戳為憑)郵寄,即完成報名。(五)收件地點:本局服務科宣導股及各分局服務行政股。(六)早鳥參賽獎:於115年4月30日前交件者可獲得早鳥獎。(七)參賽組別及獎項: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社會組,得獎者核發獎金及本局獎狀以茲鼓勵(國中組得獎學生已列入12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加分之依據,給分標準特優(6分)、優等(5分)、佳作(3分)),其獎項及名額如下:1、國小組(1)特優獎3名:每名獎金3,600元、獎狀1張。(2)優等獎8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1張。(3)佳作獎20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1張。(4)入選20名:每名獎狀1張。2、國中組(1)特優獎1名:每名獎金3,600元、獎狀1張。(2)優等獎3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1張。(3)佳作獎10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1張。3、社會組(分3組主題,擇一主題參賽)(1)特優獎(每主題各1名):每名獎金3,600元、獎狀1張。(2)優等獎(每主題各3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1張。(3)佳作獎(每主題各5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1張。4、詳情請洽本局網頁https://gov.tw/hbb查閱。
參選資格:(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又,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8條: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得由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造具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名冊,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者,亦得參加。徵選組別與項目:(一)教師組:1、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新詩)5、童話(二)學生組:1、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新詩)注意事項:獲本獎特優者,次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係指同一項目而言;次屆即為次年。故不論隔年次輪替徵賽之「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同屬戲劇劇本項下;「新詩」、「古典詩詞」同屬詩詞項下。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參選作品為參選者原創之作品,受著作權保護,而非由人工智慧(AI)生成。參選受理期間: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052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