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學校(園所)學生(幼兒)教育輔具借用應依前揭計畫規定辦理,115年度輔具申請有以下兩管道,說明如下(詳如附件一):(一)115年度(第一梯次)教育輔具評估與採購:1、時間:115年3月28日與115年3月29日(星期六、日)。2、地點:本市東門國小。3、申請期限:(1)欲入學小學一年級者:即日起至115年3月10日止,請各國小協助轉知學區學生家長,並協助辦理申請事宜。(2)在學學生:即日起至115年3月10日止,請各級學校(園所)主動評估學生使用輔具之需求,並依規定期程協助學生辦理申請及借用事宜。(二)專業人員駐點服務: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每月辦理各類輔具1至2次駐點場次,本市學校(園所)在校生如有需求得提出申請,服務內容、服務時間與申請方式請參閱旨揭說明。四、其他有關輔具相關服務(如:輔具之借用與歸還、使用輔導與實地輔導、維修調整、大型輔具運送等服務內容與與申請方式詳如旨揭說明。五、貴校出席前揭輔具評估與採購及專業人員駐點服務之人員請本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上班時間所遺課務使用校內用人費支應,適逢例假日得於活動結束後兩年內覈實補休,補休期間所遺課務排代使用校內用人費支應。六、本案倘有疑義請洽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謝組長,電話:03-3394572分機836
一、依據本校115年1月16日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二、本次代理教師錄取名單如下:(一)一般代理教師(虛缺):正取陳○霞;備取無。三、以上正取人員請於115年1月19日上午8時30分到9時間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報到時請攜帶以下證件:(一)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二)眷屬如需加健保者請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四、本次代理教師甄選已足額,不再進行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