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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教育部93年1月16日臺人(二)字第0930001971號函,自110年5月21日起停止適用: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5-26 | 人氣:225

依教育部110年5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33636D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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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部93年1月16日臺人(二)字第0930001971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教育部函11005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