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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學生,請於3/31(三)前檢附申請資料辦理敘獎: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教學組 - 教務處 | 2021-03-26 | 人氣:262
為鼓勵本市學生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凡通過109年度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學生,請於110年3月31日,備妥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學生申請表,交至本校教務處教學組協助辦理後續敘獎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奬勵方式:

一、通過教育部辦理、委託辦理或同意辦理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 
(一)基礎級、初級: 1.國小:由學校核予獎狀 1紙及每名核發獎金 500 元整。 
(二)中級、中高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 1紙及每名核發獎金 750 元整。 
(三)高級、專業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 1紙及每名核發獎金 1000 元整。 
二、通過中央客家委員會辦理、委託辦理或同意辦理之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 
(一)初級: 1.國小:由學校核予獎狀 1紙及每名核發獎金 500 元整。

(二)中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 1紙及每名核發獎金 750 元整。 
(三)中高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 1紙及每名核發獎金 1000 元整。 
 三、通過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委託辦理或同意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語言能力認證: 
(一)初級:  1.國小:由學校核予獎狀 1 紙。 
(二)中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 1 紙。 
(三)高級、薪傳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 1 紙。 
 

 

原住民語認證學生,可另參考以下申請案
轉知「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申請表件(申請期限:4/1-4/30)
http://www.jdps.ty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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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