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101年3月26日竹美推字第1013000246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徵件即日起至101年4月30日(星期一)止。
三、 徵件對象為北部9縣市(含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連江縣)學生及藝術愛好者,相關資訊如下:
(一)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
(二)類別:國畫類、西畫類。
(三)獎勵:各組錄取特優1名、優選3名、佳作5名、入選若干名:每名頒予獎狀、獎品、畫冊3冊。
四、 得獎作品免費行銷方式:
(一)北、中、南部巡迴展覽。
(二)拍賣會。
(三)公共空間展售。
(四)行動畫廊展售。
五、 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至該館網站(網址:http://www.nhclac.gov.tw)下載。
六、 本案聯絡人:黃秀蕓小姐,電話:03-5263176轉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