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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理「璞玉發光-101年藝術行銷活動」作品徵選: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訓育組 - 學務處 | 2012-04-09 | 人氣:496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101326竹美推字第1013000246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徵件即日起至101430日(星期一)止。

三、        徵件對象為北部9縣市(含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連江縣)學生及藝術愛好者,相關資訊如下:

(一)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

(二)類別:國畫類、西畫類。

(三)獎勵:各組錄取特優1名、優選3名、佳作5名、入選若干名:每名頒予獎狀、獎品、畫冊3冊。

四、        得獎作品免費行銷方式:

(一)北、中、南部巡迴展覽。

(二)拍賣會。

(三)公共空間展售。

(四)行動畫廊展售。

五、        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至該館網站(網址:http://www.nhclac.gov.tw)下載。

六、        本案聯絡人:黃秀蕓小姐,電話:03-5263176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