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縣政府推動家庭教育設置教育學堂實施計畫辦理
。
二、計畫目的:本縣為建立家長終身學習體系,落實家庭教育
功能,特成立「教育學堂」,並於各鄉鎮市設置教育學堂
分校,定期辦理各主題講座供家長免費參與,以提升家長
教育知能。
三、講座時間及地點:每月最後一週五晚上7時分四區辦理課
程講座(復興鄉學校為週三下午2時辦理),2月份課程訂於1
01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7時假錦興國小、元生國小、東
安國中及永豐高中辦理(課程主題詳如附件)。
四、請各校積極宣導,鼓勵學生家長踴躍參加,並於每月活動
前2日將當月參與家長名單分別傳送至各區承辦學校。
五、另請各公所轉知各村里長協助於活動前廣播通知里民,鼓
勵共同參與。
六、家長參與各分校活動,可於現場領取學習護照並於學習護
照上蓋章,101年度參與達4場次以上者,由本府頒予學習
楷模獎狀;連續2年皆參與達4場次以上者,頒予「學習典
範」獎狀。
七、各校鼓勵家長參與教育學堂課程,全年度參與人次達全校
學生人數20%者,得核敘學校校長、主任及承辦人嘉獎各
乙次。
八、附件請逕至桃園縣政府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上下載專區(htt
p://file.tycg.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