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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小學使用電子化設備進行教學注意事項: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資訊組 - 教務處 | 2019-08-06 | 人氣:834

(一)低年級:不建議使用電子化設備進行教學。
(二)中年級:建議上下午各最多使用30分鐘。
(三)高年級:建議隔節使用,且需符合3010原則(螢幕注視每30分鐘休息10分鐘)。
(四)字體大小:停止畫面教學時,螢幕字體大小至少5公分正方。
(五)照明:除螢幕上方的燈可關外,其餘桌面照度至少350米燭光(LUX)。
(六)距離:使用大型電子設備教學時,第一排距離螢幕至少2公尺,並應定期調整學童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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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民小學使用電子化設備進行教學注意事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