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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亞太資優教育會議-青少年領袖營: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資料組 - 輔導室 | 2012-01-12 | 人氣:810

主旨:轉知中華資優教育學會辦理「第十二屆亞太資優教育會議-青少年領袖營」修正部份報名資格及表件乙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資優教育學會101年1月5日優教儀字第0137號函辦理。
二、旨揭該學會修正部份報名資格及表件摘要如下:
(一)主辦單位:2012亞太資優教育執行委員會(Giftedness2012 Executive Committee)。
(二)遴選單位:中華資優教育學會。
(三)招收對象:本縣國小(4至6年級)、國中以及高中學生(10歲至18歲以下),各教育階段本縣擇優推薦至多2名學生,且需同時具備以下資格,始得報名:
1.提供標準化智力測驗、標準化性向測驗、標準化成就測驗(如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標準化創造力測驗等測驗成績之一,並由學校蓋章證明(格式詳見實施計畫附件六「甄選資格表」)。
2.對課程內容有高度興趣,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能接受全程英語教學,且品行端正、能維護良好國際形象者,須經兩名教師推薦。
3.具有特殊優異表現,如:才藝表現、競賽成績與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且經學校核章「與正本相符」佐證之)。
(四)餘詳見實施計畫,請逕至該學會網站(http://www.ntnu.edu.tw/spe/cage)下載。
三、有意報名參加之學生,請備妥相關資料,於1/17前向輔導室報名。
四、本局將對本縣各校推薦學生資料進行初審,於各教育階段(高中、國中、國小)擇優推薦至多2名(全案共計6名)學生,送中華資優教育學會進行複審。
五、本案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學會蔡宜瑾小姐(02-7734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