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年12月22日局授住字第1000303714號函辦理。
二、101年全國公教美展收件分類計有國畫、書法、油畫、水彩、攝影及漫畫等六類,參加對象包括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之員工、眷屬及退休人員。
三、欲參展之同仁請於101年3月23日(星期五)將作品送至人事室彙整報府。
四、個人獎給獎方式:
(1)各類作品評選為第1、2、3名者,各頒獎盃乙座及獎金,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及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2)各類作品評選為優選者,各頒優選獎牌1面及發給獎金6千元。
(3)各類作品評選為佳作者,各頒佳作獎牌1面,不發給獎金。
(4)各類評選為佳作以上之作品,將收錄於專輯並予以展出(部分佳作作品如囿限展場規模大小,如無法全數展出時,住福會將依展場狀況適當調整展出作品件數)。
五、其餘事項請詳見簡章內容,歡迎本校教職員工及眷屬(限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同仁踴躍創作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