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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桃園市原住民族家庭資訊設備補助實施計畫: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資訊組 - 教務處 | 2017-09-12 | 人氣:815

一、  依據106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家庭資訊設備補助實施計畫」辦理。  

二、  辦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06年10月30日截止。  

三、  辦理地點:申請人戶籍地之本市各區公所。  

四、  申請資格:福利家庭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  

(一)  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  

2、  滿二十歲且具原住民身分。  

3、  戶內人口至少有1人為在學學生(106學年度起為國小至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在學學生)。  

(二)  單親獨立撫育未成年之原住民族子女之家庭,得由非原住民身分之法定監護人申請。  

五、  補助項目:電腦及其相關設備(包含筆記型電腦、主機、電腦螢幕、電腦軟體、電腦硬體所購買知細項目所列之電腦周邊產品)。  

六、  其他詳細資訊及相關申請表單,請至本局局網下載(http://ipb.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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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