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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實施計畫」: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資料組 - 輔導室 | 2017-06-15 | 人氣:494

衛生福利部辦理「106年度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實施計畫」選拔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6年6月12日府社團字第1060135825號函辦理。
二、落實志願服務法,建立志願服務制度,鼓勵運作良好,著有績效之志工團隊,以激勵士氣,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特訂定旨揭計畫。
三、本項選拔活動推薦作業,說明如下:
(一)推薦日期:請運用單位推薦符合參選條件之志工團隊,並填具推薦表、檢同相關證明文件,於106年6月22日前免備文寄(送)至本局(逾時不候),轉送本府社會局初審,本府社會局將擇優推薦2個本市志工團隊至衛福部辦理複審。
(二)參選團隊之資格:
1、志工團隊之服務對象及服務範疇不拘,優先推薦曾獲本局或全國性表揚之志工團隊(101年至105年曾獲衛福部獎勵者除外)。
2、服務績效均以近3年(即自103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之服務事蹟為限,並請註明其歷年獲獎或受表揚情形。
(三)參選應備資料:推薦表、近3年(103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之書面報告、相關佐證資料及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各一式12份,並附服務活動照片6張,及光碟(內含推薦表、書面報告及活動照片電子檔,以利專輯製作)2份,於106年6月22日前免備文寄(送)至本局(逾時不候),轉送本府社會局初審,本府社會局將擇優推薦2個本市志工團隊至衛福部辦理複審。(所送資料及照片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稿)(詳見實施計畫)。
四、旨揭選拔活動,衛福部預計於8月間辦理複審及召開決審會議評選績優獲選團隊,預計12月初(暫訂12月5日)辦理公開表揚活動。
五、本案實施計畫、評選項目、推薦表、書面報告大綱、推薦名冊彙整表、預定工作進度表、近5年(101年至105年)衛生福利部團隊選拔獎勵名冊之電子檔,亦可逕上「志工桃園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