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校外公告首頁 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幼兒園營養午餐菜單 輝煌成果校長室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加強宣導國內合格導盲犬得出入公共場所: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加強宣導國內合格導盲犬得出入公共場所 資料組 - 輔導室 | 2017-05-09 | 人氣:440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加強宣導國內合格導盲犬得出入公共場所: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規定,視覺、聽覺、肢體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陪同或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先予敘明。 05-09 轉知社團法人台北市野鳥學會關渡自然公園管... 05-10 文山國小辦理106年度教育優先區推展親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