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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105年度「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兒少培力工作營」,歡迎學生踴躍參加。: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訓育組 - 學務處 | 2016-07-28 | 人氣:42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7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84025號函辦理。
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業於103年11月20日施行,司法院等五院及行政院相關部會刻正草擬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政府將於106年邀請國際獨立專家進行國際審查,其中並將安排與兒少進行對話。復依聯合國建議,國際審查會議特別鼓勵弱勢、具特別經驗、少數族群兒童少年參與。
三、為培力兒少參與106年度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該署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辦理旨揭計畫,將於105年暑期辦理兩梯次(每梯次兩天)培訓活動,活動說明如下:
(一)培力對象:1999年12月(含)以後出生之兒童少年。
(二)培力主題:「兒童權利公約」是什麼?台灣如何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如何參加「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審查?
(三)活動地點與日期:
1、第一梯次(臺北場):105年8月8日(星期一)及8月9日(星期二)假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辦理。
2、第二梯次(臺南場):105年8月20日(星期六)及8月21日(星期日)假臺南市松柏育樂中心辦理。
(四)報名方式及期限:線上報名(http://goo.gl/6anK31)或紙本通訊報名(106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5-1號12樓,CRC兒少培力執行工作小組);即日起至105年7月31日止受理報名。
(五)遴選原則:倘招募人數超過80人,將另由專家遴選小組遴選之。
四、檢附活動簡章及報名表1份。
五、本案倘有疑義,請逕洽以下聯絡人:
(一)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吳政哲督導(02-23690157、0910-726-923,chengchewu@gmail.com)。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陳稜怡專案專員(04-22502863,sfaa0417@sfa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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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LINK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