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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05年度獎勵傑出新住民暨家庭參與教育活動實施計畫: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輔導組 - 輔導室 | 2016-06-07 | 人氣:343
(一)被推薦人(個人或家庭)資格
1、已與國人辦理結婚登記,並持有合法有效居留證或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現居住於國內之新住民及其所組成之家庭。
2、新住民在國內無判刑確定等犯罪不良紀錄。
3、新住民(或家人共同)在國內近5年(自101年1月起算至105年9月止)曾經參與本市各單位辦理之教育學習活動,包含各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所舉辦之家庭教育活動、成教班、補校、新住民學習中心等課程,對其生活有正面影響,展現自立自強、自助助人之樂觀進取精神者。
4、102至104年度曾獲選得獎者,本年度則不受理推薦。
(二)推薦報名方式
1、推薦報名:請各學校及立案之民間團體共襄盛舉踴躍推薦,或自我推薦。(推薦報名前,請確實檢查推薦表是否填寫清楚完整,填寫在「佐證資料」欄內之相關文件資料(影本)及作品有無一併檢附。)
2、推薦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5年9月23日止。
3、受理推薦報名窗口: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4、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電話:03-3366885分機17。
5、請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文件作品以掛號寄達或親自送達主辦單位。
(三)獎勵名額:
1、傑出新住民家庭:經評審優異前五名,獲本中心致贈獎牌及獎品。
2、傑出新住民個人:經評審優異前五名,獲本中心致贈獎牌及獎品。
(四)旨揭計畫及推薦表可至本府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family.tycg.gov.tw/「最新消息」處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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