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桃園市105年度第1梯次身心障礙學生學習輔具申請、評估及採購借用作業說明: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資料組 - 輔導室 | 2016-01-27 | 人氣:306

「桃園市105年度第1梯次身心障礙學生學習輔具申請、評估及採購借用作業說明」暨相關表件各1份(如附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辦法辦理。
二、為提供本市身心障礙學生所需合適輔具,本局辦理105年度第1梯次身心障礙學生學習輔具申請、評估及採購借用工作。
三、本案事涉學生權益,請貴校(園)確實將本案資訊轉知校內相關教師及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並主動評估學生使用輔具之需求,依本文期程協助學生辦理申請及借用事宜。
四、本案「學習輔具」係為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教育場所(學校)使用之輔助器材,除在家教育學生得申請在家中使用外,餘一律在學校使用。另教師教學所需之教材及教具,不屬本次輔具申請項目。
五、貴校(園)已借用本市輔具之身心障礙學生,請勿重複提出申請,但倘學生原輔具已不合用或具新輔具項目借用需求者,不在此限。
六、本次輔具申請對象:本市市立高中、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經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且經專業人員評估確有輔具使用需求之學生。
七、本次輔具申請時間:105年1月13日(三)至2月23日(二)止。
九、本次學生輔具申請集中定點評估工作將於105年3月20日(日)上午9時至12時30分在本市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興南國中)辦理,請貴校(園)轉知申請學生家長及相關教師預留時間參加,以利輔具評估工作進行。前述申請學生之個別評估時間,由本局另行發函通知。
十、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詢本市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興南國中),聯絡人:江佑芬教師、謝瑞華小姐,聯絡電話:4629991#113、專線4624993。
十一、本案附件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網頁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