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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環境保護專業獎章請頒相關規定(以下稱該獎章),鼓勵踴躍申請: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衛生組 - 學務處 | 2015-08-28 | 人氣:306

 

一、 依據教育部104年8月26日臺教資(六)字第1040116414號函辦理。
二、 該署為獎勵對環境保護有功人員,辦理該獎章請頒作業,倘有符合資格者,請於104年11月30日前逕送書面資料1式2份及光碟1份至該署彙辦(逾時不予受理),以利進行審查作業。
三、 檢附該獎章頒發辦法及作業要點各1份,其餘「獎章事實表」填寫表格及填寫說明請至該署網站(http://www.epa.gov.tw/)→「環境教育」→「資源查詢」→「社會環境教育活動」→「環保專業獎章」下載。
四、 本案相關事項請洽該署辜鈴雯小姐,電話:(02)23117722分機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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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80071500Y0000000_0063075A00_ATT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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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80071500Y0000000_0063075A00_ATT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