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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縣10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個人組指定曲」、「比賽賽程」及「比賽秩序冊」詳如說明,請 查照。: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訓育組 - 學務處 | 2011-10-04 | 人氣:843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10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暨100年9月30日抽籤結果辦理。
二、「個人組指定曲」為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公佈指定曲曲目之第3首。
三、「比賽賽程」及「比賽秩序冊」請詳見「桃園縣學生音樂比賽資訊網」公告。
四、「出賽通知單」及「出賽證明書」請轉知參賽學生自行於
「桃園縣學生音樂比賽資訊網」(http://163.30.153.4/Index/index.asp)下載列印,並於比賽當日攜至報到組繳交及用印。
五、有關秩序冊勘誤,須以報名表為準,若需勘誤,個人組請填妥「秩序冊勘誤申請表」;團體組請填具申請表並以正式公文,於100年10月7日前送至新明國中特教組黃英如老師,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