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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國小辦理教育類志工基礎暨特殊訓練實施計畫: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資料組 - 輔導室 | 2011-09-21 | 人氣:893

 

桃園縣100年度教育類志工基礎暨特殊訓練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志願服務法」。
二、桃園縣政府100年2月21日府教終字第1000064209號函。
貳、目的:
一、落實志工教育訓練,宣導服務觀念,增進志工相關知能。
  二、協助完成「志願服務紀錄手冊」之請領,達到管理、運用、輔導、考核之
      整體運作。
參、指導單位:內政部
肆、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伍、承辦單位:桃園縣桃園市西門國民小學
陸、實施內容:
一、研習日期:【基礎訓練】100年11月19、20日(星期六、日)。
             【特殊訓練】100年11月26、27日(星期六、日)。
二、報到時間:研習日之7:40~8:00
三、研習地點:桃園縣立西門國民小學視聽教室(桃園市莒光街15號)
四、研習人員:桃園縣各級學校校園志工,但為考慮研習品質與後續實際效益,恕不接受其志工年齡在國中以下者(含國中)報名研習,敬請見諒。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報名額滿為止。
【基礎訓練:11/19-11/20;特殊訓練:11/26-11/27,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六、報名地點:西門國小輔導室輔導組長吳嘉惠老師。
電話:03-3342351轉61     FAX:03-3347248
  七、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二(請各校自行下載),採網路電子郵件報名。電子郵件信箱:ta100033@mail.simes.tyc.edu.tw
八、研習時數:全程參加者,頒發12小時研習證書。
柒、研習方式:採統一講課、分組討論、經驗分享等方式實施。
捌、參加人數:每梯次以90人為限。(參與學員請備妥環保筷、環保杯、相片2吋2張)
玖、預期效益:
一、參與研習後對志工服務精神有更深一層的認識,並願成為終身志工。
二、全程參與者發給研習證書。
拾、經費:由縣政府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拾壹、全程參加研習者,基礎訓練發給12小時研習證書,特殊訓練發給12小時研習證書。
拾貳、辦理本項研習實際參與工作人員,依縣政府獎勵辦法給予敘獎。
拾參、本實施計畫奉縣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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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西門國小志工訓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