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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兵役宣傳及慰勞辦法」及「推行兵役事務獎懲辦法」,業經行政院於103年7月23日以院臺防字第1030039419號令發布廢止: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4-08-06 | 人氣:576

 一、依據本府民政局103年7月28日府民兵字第1030178185號函暨臺灣省政府103年7月25日府財法字第1030051878號函轉行政院103年7月23日院臺防字第1030039419B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行政院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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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院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