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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宣導: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衛生組 - 學務處 | 2014-05-28 | 人氣:355

二代健保下,補充保險費有哪些項目?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101年10月22日
二代健保實施後,民眾及投保單位除負擔現有的保險費外,雇主、民眾符合以下條件時,須計收補充保險費:
 雇主:
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所得稅格式代號50)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的差額,應按補充保險費費率計算補充保險費。
計費公式:
(薪資所得總額-其受僱者之投保金額總額)× 補充保險費率(第1年為2%)
 民眾:
單位如有給付民眾下列6項所得或收入時,即為補充保險費的扣費義務人,應於給付時,按補充保險費率扣取補充保險費,彙繳健保局。
計費公式:補充保險費費基 × 費率(第1年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