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校外公告首頁 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幼兒園營養午餐菜單 輝煌成果校長室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030046490B號令修正發布: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本站消息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030046490B號令修正發布 資料組 - 輔導室 | 2014-04-17 | 人氣:367 詳如附件 1)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030046490B號令修正發布_ATTCH2.pdf 2)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030046490B號令修正發布_ATTCH1.doc 04-17 轉知新北市立樹林高級中學傑出校友遴選相關... 04-17 103學年度新生報到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