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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5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2年7月2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64335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重要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3-08-01 | 人氣:412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7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64335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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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條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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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教育部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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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縣府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