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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縣10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桃園市建德國民小學-優質校園

公告 訓育組 - 學務處 | 2011-08-11 | 人氣:812

一、依據「桃園縣10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及「桃園縣10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第一次籌備會會議紀錄」辦理。
二、個人賽於100年10月18日起至11月11日止。團體賽於100年11月22日起至11月25日止及100年12月6日起至12月9日止,依實際報名隊數調整比賽時間;假桃園縣六和高級中學活動中心。
三、報名日期:100年9月1日起至9月16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四、本次比賽一律以網路報名(http://163.30.153.4/Index/index.asp)並列印報名表,核章後郵寄限時掛號函件通訊報名(信封上請註明100學年度音樂比賽報名字樣)至新明國中收,相關之參賽通知、參賽證明請自行下載列印。
五、出場順序及指定曲抽籤採電腦亂數作業。
(一)作業時間:100年9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時。
(二)地點:新明國中1樓圖書室。
六、團體賽領隊會議:
(一)時間:100年11月14日上午9時。
(二)地點:桃園縣六和高級中學5樓生命講堂。
七、其他相關事宜請詳閱實施要點,若有疑義請電詢承辦學校新明國中黃英如教師(電話:4936194轉63)或至桃園縣學生音樂比賽資訊網(http://163.30.153.4/Index/index.asp)參閱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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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e3914ff.doc